凌晨两点,焊工老杜被疼醒了。
眼睛像揉进了碎玻璃碴子,又像撒了一把辣椒面。眼皮又红又肿,眼泪止不住地流,睁开眼怕光,闭上眼火烧火燎。老伴吓得要打120,老杜摆摆手:“没事,老毛病了,‘打眼’了。”
天亮去诊所一看,大夫说这是电光性眼炎——干了大半辈子电焊的老杜,竟然又遭了这份罪。
老杜的经历,很多工友都经历过,甚至不少人觉得这是“焊工必修课”,扛一扛就过去了。但老杜后来跟工友喝酒时说了句掏心窝的话:“要不是眼睛疼得受不了,谁会把它当回事?又不致命,又不缺胳膊少腿的。”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医生杜明霞指出,这句话,其实说出了职业性眼病最大的“坑”——正因为眼病一般不直接威胁生命,也不会造成肢体残缺那样显而易见的残疾,所以从上到下都容易把它看轻了。但大伙儿想过没有?我们人接收的外界信息,大约有八九成是靠这双眼睛“看”来的。从看工友手势、读仪表数据,到回家看手机、看孩子的笑脸,哪一样离得开眼睛?眼睛若是坏了,就像永远活在没有灯光的深夜里,看不见工友、看不见路、看不见家人的脸——那不是不方便,那是把整个世界都关在了门外。
我们从老杜的“半夜眼”说起,把几种常见的职业性眼病讲清楚,更要让工友们知道:眼睛出了问题,怎么确定算不算职业病,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电光性眼炎:电弧光“灼”出来的急症
电光性眼炎,说白了就是眼睛被紫外线“灼伤”了。电焊弧光、紫外线消毒灯误照射、甚至雪地强光反射,都会伤着眼睛。
症状长啥样?
它有“潜伏期”——接触紫外线后3到12小时才发作,所以经常半夜把人疼醒。主要表现就是:眼睛剧烈疼痛、怕光、流泪、睁不开眼,像进了沙子;眼睛红肿,部分患者还会感觉视力模糊,像隔着一层毛玻璃。
当场怎么救?
老杜的经验其实有对有错。正确的做法是:
第一,赶紧离开有紫外线的地方,千万别揉眼睛——揉会把受伤的角膜上皮搓掉,加重损伤。
第二,用凉毛巾冷敷眼皮,每次15到20分钟,能止痛消肿。
第三,戴上墨镜或眼罩遮光,减少刺激。
最关键的一点:立即去正规医院眼科!大夫会用裂隙灯检查角膜损伤情况,开止痛和修复角膜的药。千万别自己乱滴眼药水,特别是那些包装上带“松”字的激素类眼药水(如地塞米松、可的松),它们会抑制角膜上皮的修复,反而拖慢愈合、加重感染风险。更别信偏方用乳汁、尿液滴眼,那只会带入细菌,让伤情雪上加霜。
一般治疗1到3天症状能缓解,角膜上皮可以自行修复。但不是每次都能完全恢复,反复发作可能导致慢性结膜炎、视力受损。
其他常见的职业性眼病除了电光性眼炎,还有两种法定职业性眼病,同样值得警惕。
化学性眼部灼伤——
化工、造纸、实验室等行业,酸碱等化学物质溅入眼睛的事故并不少见。这种伤是急性的、破坏性的,重者可致角膜浑浊甚至失明。
应急只有“黄金时间”:一旦发生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冲洗时扒开眼皮、尽力转动眼球,把角角落落都冲到。同时尽快就医。记住:冲在前、送在后——宁可晚几分钟去医院,也绝不能耽误第一时间冲洗。
职业性白内障——
这种病不是老年人的专利。长期接触红外线(如冶炼、玻璃制造)、电离辐射(如核工业),或者炸药生产中的三硝基甲苯等化学物质,都可能导致晶状体慢慢变浑浊,形成白内障。
它的特点是潜伏期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,早期不影响视力,极具欺骗性。等到看不清了,损伤往往已经不可逆。所以高危行业的定期眼科检查至关重要。
怎么确定算不算“职业病”?
很多工友问:我得的眼病,到底算不算职业病?能不能找厂里负责?
三大法定职业性眼病,目前国家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明确列出的有:
1.电光性眼炎(紫外线角膜结膜炎)
2.化学性眼部灼伤
3.职业性白内障(含放射性白内障、红外线白内障等)
要认定为职业病,必须同时满足几个条件:有明确的职业接触史(干的活儿确实接触致病因素)、有相应的临床表现(症状和检查结果符合)、在法定目录里,并且排除了其他非职业原因。
关键一步: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,要去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(通常是各地的职业病防治院、疾控中心,以及部分经省级卫生部门备案的大型综合医院)进行诊断,而不能在普通医院做个检查就算数。
确诊了,怎么维权?
一旦被正规诊断机构确诊为法定职业病,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流程是这样的:
第一步:申请工伤认定
对于职业病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,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。
如果厂里不申请呢?别慌!职工本人、近亲属或工会组织,在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,都可以自己去人社局提出申请。这个权利,法律是给你保障的。
第二步:享受工伤待遇
认定为工伤后,治疗费用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;住院有伙食补助费;需要康复的,康复费用也按规定报销。如果因为眼睛伤残影响劳动能力,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,还能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。
如果厂里没给咱上工伤保险呢?——所有费用和待遇,由用人单位承担。法律写得明明白白。
还有一点很重要,而且很多人不知道:曾经从事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,当时没发现,离职后才确诊的,同样可以在确诊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。别以为离开厂子就没说法了——但是千万记住,1年的时限不等人,确诊后就赶紧去办,拖过了期限,法律也帮不了你。
给工友和厂里的几句掏心窝子的话给工友们:
1.防护面罩真不是摆设。别嫌麻烦、图省事。焊工防护面罩不仅要戴,还要戴合格的、能有效过滤紫外线的。干几分钟活儿,一辈子眼睛的事,哪个划算?
2.身体是自己的。出现眼部不适,别硬扛。干眼症虽不是法定职业病,但长期不治也会影响生活质量。定期查查眼底、查查角膜,花不了多少时间。
3.眼睛的事,没有小事。别因为“不致命”就不当回事。咱们靠眼睛吃饭、靠眼睛过日子,保护好它,就是保护全家的依靠。
4.权利意识要有。怀疑是职业病,大胆去诊断。确诊了,理直气壮去申请工伤认定。厂里不办,咱自己去办,法律站在你这边。
给厂里和企业:
1.该配的防护设施配到位——护目镜、防护面罩、洗眼器,不但要配,还要教工人正确使用。
2.把眼科检查纳入职业健康体检,尤其是高危岗位。裂隙灯照一下,花不了几个钱,但能发现早期问题,避免小病拖成大伤。
3.工人确诊职业病后,依法理赔、依法调岗。别想着推诿扯皮。工友眼睛伤了,心里已经很难受,企业该承担的责任痛快承担,既护了工人,也稳了队伍。
老杜的“半夜眼”后来好了,但他说那滋味一辈子忘不了。希望所有工友的眼睛,都别再经历这种疼。关爱双眼,不是一句口号,是每个劳动者的正当权利,也是每个企业的应尽之责。(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怿 通讯员 杜明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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